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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“预防艾滋病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

 各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
近年来,我省学生艾滋病疫情呈上升趋势,传播途径以男性同性性传播为主,特别是部分大中专院校预防艾滋病思想意识不到位,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,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,导致艾滋病疫情蔓延日趋严峻。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2016年“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赣教体艺字【201621号)要求,现将我校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:2016111—30

二、活动主题:美好青春我做主,红丝带校园行。

三、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:

(一)卫生所:负责方案制定,综合协调推进,提供教育宣传资料给各学院和相关部门(1030日前完成);在公共区域和公共橱窗中张贴宣传教育资料(115日前完成);联系协调当地疾控机构为学生提供咨询检测、医疗救治、人文关怀等服务(1120日前完成);邀请专家来校开展大型专题讲座;向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报送学校宣传月活动总结(128日前完成)。

(二)宣传部:负责宣传月氛围营造,悬挂条幅标语,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做相关主题宣传(115日前完成)。

(三)学工处:负责在学校学生工作例会上进行布置安排(11月初完成);督促检查各学院、各班级、各辅导员落实学校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,开展主题班会、专题板报的检查评比,保障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(11月底完成)。

(四)校团委:负责宣传月期间在广播站设立专栏每天进行主题宣传教育(11月初到位);开展“美好青春我做主,红丝带校园行”主题预防艾滋病签名活动(11月中旬完成);开展招募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志愿者深入校园开展义务宣传工作(11月中旬完成);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等活动(11月底完成)。

(五)各学院:负责学校宣传月活动在本学院的全面落实,在学生工作会上要进行专门部置(11月初完成),组织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“预防艾滋病”主题班会和专题板报宣传(11月中旬完成),以及其他形式多样,寓教于乐的主题教育活动,同时配合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活动。

(六)现代教育技术中心:利用校园内大显示屏等媒体进行主题视频宣传教育(11月初到位)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务必高度重视。各有关部门、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重视学生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,充分认识艾滋病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危害性和做好防控工作的重要性。

(二)务必认真落实。各有关部门、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宣传月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,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;并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进行丰富和补充,务必使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。

(三)做好活动总结。各有关部门、各学院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,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、图片资料、检查评比结果等有效资料于125日前送交校卫生所,卫生所全面总结学校活动开展情况,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。

卫生所

20161028